现在男生与女生之间谈恋爱,双方之间相关送礼物是很正常的,基本都是你情我愿的。当谈了一段时间的感情后,一方认为可能双方之间在一起不合适,进而选择分手,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人对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的礼物或者金额进行追要或者讨还。这基本也是约定俗成的事情。 比如说男方在恋爱期间买了一辆汽车给女初牺方,钱是男方出的,户是挂在女方名下;或者男方买了一套脚脱抖房子,户主仍旧写女方的名字,那么在甚幻战女方拒绝结婚或者提出分手的情况下,男方有权利将车和房子要回来么?有些人认为男方有权利要回这些大额财产,也有些人认为女方在最青春年华的时候陪伴了男方,男方不应该为此付出一些补偿么? 在这里,我们不去考虑这些感情上的各种因素,就假设男方现在要求女方返还汽车和房产,那么现实生活中法院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实务中法院一般认为,男女双方在确立恋爱关系后,涉及金额巨大的财产赠与,应结合婚姻关系的确定而论。恋爱期间男方对女方大额财产的赠目的是为了对方结婚,现双方恋爱关系终止,所附的结婚条件未成就,如果女方不返还汽车或者房产,就会使得男方蒙受巨大损失,女方则明显获利,双方显失公平。所以法院一般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